天津市发改委: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
天津市发改委通过落实“惠企21条措施”,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力支持了医用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保障及企业复工复产,下一步将从“广”“深”“实”三方面持续优化政策实施,加快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
疫情防控不松懈:需慎终如始,严防境外输入,抓紧抓实抓细防控工作。完善内防反弹措施,将有效做法固化为常态长效机制,例如社区网格化管理、健康监测等,确保防控体系科学严密。复工复产有序推进:加快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积极推动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
发改委通过综合施策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大宗商品供应稳定及强化价格调控机制。
一个核心: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服务国家战略:天津市委、市政府主动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努力探索新时代超大城市治理特点规律。解决突出问题:以解决市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有序推动复工复产,使人流、物流、资金流有序转动起来,必须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连日来,我省相关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资源等领域有序转动起来,畅通经济社会循环。
疫情期间社保费如何减免?已缴费用怎么退?
减免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申报时直接减免,无需先缴后返。已申报未缴款处理:如2月份已申报未缴款,税务机关会根据减免政策重新生成应缴账目,企业核对后直接申报即可,无需作废申报记录。减免期限与申请频率:减免政策无需额外申请或每月申请,企业按正常程序申报缴费基数和适用费率即可。
直接减免非先缴后返:符合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条件的企业,在申报时直接享受减免政策,不需要先缴纳费用再申请返还。无需每月提申请:企业享受减免政策期间,不用额外提出减免申请,更不用每月都提出申请,只需按照正常程序如实申报缴费基数、适用费率即可。
疫情期间社保费减免政策无需企业额外申请,已缴费用根据企业类型和当地政策直接退费或冲抵后续缴费,企业只需正常申报即可享受减免。以下是具体政策说明:减免政策申请与操作企业享受社保费减免无需办理手续或提交材料,只需按原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直接享受。
疫情期间已缴纳的社保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相关部门会直接退费至单位原缴费账户,无需企业单独申请或提供退费账号;若选择不退费,可冲抵后续月份缴费。 具体说明如下:退费方式:税务、人社、医保等部门会自动核定应退费额,直接将多缴的费款退至单位原缴费账户,无需企业再次提供退费账号。
天津减免企业社保缴费,重点和流程都在这了!
1、→个人缴费部分,企业应登录天津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点击“网上办事大厅”中的“社会保险单位网上经办”,进入“天津市企业网上业务经办大厅”,采取“不见面”方式按月正常申报缴费,避免人群聚集。
2、→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征社保费31亿元,占减免总额的80.2%,成为政策扶持重点。大型企业和社会组织:减征社保费4亿元,通过降低缴费比例减轻负担。两项合计覆盖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有效缓解了企业现金流压力。
3、→政策依据:减免政策并非随意进行,而是需要依据具体的政策文件或通知来确定。因此,企业和个人需要密切关注天津地区2025年国家及地方政府发布的关于社保补缴和滞纳金的相关政策文件或通知。审批流程: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通常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才能享受减免政策。
4、→前往社保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各区社保分中心)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填写表格:在社保局窗口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等相关表格,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审核与开户:社保局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为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开立社会保险账户。
5、→天津市公司企业缴纳社保详细流程 社保登记 天津地区公司企业成功注册登记后,需进行社保登记。具体步骤如下:如果是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注册的公司,可通过“开办一窗通”进行社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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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篇文章《天津社保疫情期间减免政策/2020年天津社保疫情期间单位缴费基数》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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